中学教师殴打女学生被免公职调离教师岗位

2013年07月18日20:50  人民网

  人民网哈尔滨7月18日电 (邹思文 方圆)7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黑龙江省克东县的两名学生因为上课时的一点小动作,遭到了老师的拳打脚踢,克东县第二中学学生陈红(化名)被老师打后,当场倒在地上。7月18日,黑龙江省克东县教育局针对此事给予回复,称打人教师刘玉春需向受伤害的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并且给予刘玉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第二中学安全管理处副主任职务,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三年内不得评优、晋职、提拨。

  据媒体报道称,杨淑华的女儿陈红(化名)在克东县第二中学上初二。7月11号中午,杨淑华突然接到了一名老师打来的电话,说陈红身体不适,被送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诊所。据陈红的母亲杨淑华回忆说:“我飞跑到那地方,到那儿已经十二点多了,当我进屋看到那现象,我女儿全身战栗,已经什么都说不明白了,就一直说老师没事儿,老师没事儿。”后来经过医护人员的检查,陈红的身体并无大碍,但是杨淑华不明白,平时好好的女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精神高度紧张、恐惧的状况呢?据克东县第二中学学生陈红回忆说:“当时那个同学被老师发现了,就是玩儿手机。”“我当时脑袋疼,根本就没理会这件事儿,她就把手机传给我,让我传给另一个同学,我就伸过去,直接给他了。”陈红说:“我帮同学传手机的时候,班主任正好从走廊里经过,看到了这一幕,就走进了教室,就对我和从我手里接过手机的那名男同学动起了手。”“当时直接给我拽出去了,拽我衣服领,直接给我拽到外边,到外边我起不来,踹我两脚,鞋都踹掉了。”

  事发之后,黑龙江省克东县第二中学教师刘玉春对于自己对学生拳打脚踢的行为表示承认,自己当时的行为确实过激。克东县第二中学班主任刘玉春说:“现在说啥也没用,从我的角度,我那天在班里也说,我确实是有错误,我承认,我也不是不承认。”

  针对此事,黑龙江省克东县教育局给出整个事件的情况说明及对该教师的处理结果,由于克东县第二中学教师刘玉春是体罚学生的直接责任者,刘玉春要对此体罚学生事件负主要责任,被体罚学生的医疗费和摔坏的手机均由刘玉春赔付,责令学校及刘玉春以诚恳的态度向受伤害的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另外,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教师法》,参照《公务员法》,给予刘玉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第二中学安全管理处副主任职务,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三年内不得评优、晋职、提拨。并且给予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许贵福党内警告处分。克东县第二中学二年内不得评选各种先进,同时会将此事件的处理情况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并召开全县校长会议,通报此次体罚学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要求各学校立即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县教育局的通报情况,使广大教职员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原标题:黑龙江省克东县一中学教师殴打女学生已被调离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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